济南招聘,国有,事业单位,山东省公共资源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是山东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济南市经十路号。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程序、运行规则等管理制度;受委托或授权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按规定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承担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按规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提供支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拟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年6月5日以后出生);

5.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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