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基层医疗机构实现ldquo屏联网

近日,济南市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每个街道应至少设置1处公建公有或政府租赁且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采取多种形式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每个镇按每千常住人口配备不低于1.2张床位的标准建设1处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按照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1处村卫生室。到年,全市筹建77医院,新建、改扩建27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镇卫生院和35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8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现房屋产权公有。

通过“建、买、改、租”等多种方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位于已建小区范围内的项目,选址新建的,当年要完成选址、立项、招标开工,次年12月底前建成;购买或改建的,一年内完成改扩建和装修改造;确需租赁的,由区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签订长期合同,区县财政承担租赁费用,租赁工作应于年年底前完成。位于新建小区内的项目,要按照原济南市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54号)执行,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通知》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自有房屋或租赁等方式承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镇(街道)、村居体系规划,到年、年年底,村卫生室公建比例分别不低于50%和80%。选择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地区的镇卫生院,医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到年年底完成77医院筹建。

作为承担基层健康科普、政策发布、在线教育等功能的济南市基层医疗“屏联网”项目,也将在年-年济南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济南市基层医疗“屏联网”项目,是济南市卫健委响应国家分级诊疗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年)》《“健康山东”规划纲要》文件精神、改善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的难点问题、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措施之一。

本项目通过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健康路由器、控制终端等将基层医疗机构的“智能显示终端”(智能屏、智能显示设备)连接成“一张网”,“以屏为媒”实现健康教育、政策宣传、违规医药信息曝光、继续医学教育、远程诊疗等数十项功能。目前“屏联网”视频节目累计播放小时以上,十余万居民正在通过它学习掌握公共卫生政策、健康知识和医药常识。(本文供图: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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